京华时报讯(记者施志军)继2015年12月29日发改委对油价机制征求意见后,昨天,发改委再次召开座谈会,就成品油价格机制是否应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价格调整方式如何简化、优化等问题征求意见。预计此次大范围征求意见后,价格机制完善的重点和方向将基本明确。
昨天,央视报道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再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据了解,参加会议的有用油大户、货车司机、船主、出租车司机、私家车主、行业协会、石油企业、专家学者等各方面代表。
参会代表就成品油价格机制是否应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价格调整方式如何简化、优化,如何推进相关成品油产品价格进一步市场化,如何保证国内石油供应安全、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资源节约利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我国现行的油价机制是2013年开始实施的,当时国家发改委对油价形成机制进行了调整。不论国际油价变动幅度多少,国内成品油每十个工作日调价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遇到每升调整价格不足5分等特殊情况则暂停调价或往后顺延。在此之前,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按照“十个工作日”一调的机制,12月15日、12月29日油价调整窗口开启,发改委应发出新一轮价格调整方案。然而,12月15日发改委称,要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规定,暂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12月29日,新华社消息称,发改委就油价机制征求意见,油价暂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