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思論壇
標題:
老
[打印本頁]
作者:
逸然
時間:
2016-11-29 16:23
標題:
老
一
人老了,像机器一样要修,道理我也懂得。问题在有没有好好地用它,仔细照顾,一定娇生惯养,毛病更多。像跑车一般驾驶,又太容易残旧,但两者给我选择,还是选后面的,平稳的人生,一定闷。我受不了闷,是个性,个性是天生的,阻止没有用,愈早投降愈好。
生老病死这个人生必然的过程,“病”是最多人讨论的,“生”理所当然,没什么好谈;“死”中国人最忌讳,从来不敢去提到它,今天要聊的是“老”。
得从时间角度去看,我们十几岁时,觉得三十岁人已经很老。到自己是三十的阶段,就说六十方老。古来稀了,还自圆其说:“人老心不老。”我们对渐进式的改变从来不感觉,一下子从儿童到中年到晚年。讥笑别人老的,自己也一定有报应。丰子恺先生在三十多岁时已写了一篇叫《渐》的文章,分析这种缓慢的变化过程,可读性极高。
为什么我们对“老”有那么大的恐惧呢?皆因那些孤苦伶仃、行动不便的人给了我们的印象,以为大家老了,就会变成那个样子。你不想老吗?商人即刻有生意可做,什么防皱膏、抗老药在市面上一大堆,还有我们的整容医生呢。但是,一切枉然,老还是要老。
应该怎么老呢?我觉得老要老得有尊严,老要老得干干净净。
不管你有钱没钱,一件衬衫总得洗净烫平。做得到的话,怎么老都可以接受的,不一定要穿什么名牌。
中国人不会,旅行时就要向外国人学习了。他们当然也有衣着褴褛的例子,但是一般上注重外表。像在巴黎香榭丽舍,到了秋天,路上两排巨木的叶子变黄,一辆小雪铁龙汽车停下,是深绿色,走下一对穿咖啡色毛衣的老夫妇,在街中散步。一切金黄,和落日统一起来,有多么美妙!
在中国,香港人有必要学老,因为他们是全世界最长寿的人群之一,男人平均年龄七十九到八十岁,女人八十六七岁,俱列世界第二位。如何学老呢?从年轻开始,就要不断学习,别无他途。学识丰富了,任何一种专长都可以用来做生财工具,我们就可以不怕穷,不怕老了。
年轻人,别再打电子游戏机和听无聊的流行音乐了。不然,你就会变成你想象中的老。
二
老要老得尊严,干干净净就有尊严。身上穿的是名牌,或者是花园街买的衣服,都要洁白,笔直的。头发,如果还剩下的话,要梳一梳。胡子,当然还有啦,留着也好,但是要修整,不然就刮光。中间路线,总给别人一个不干净的感觉,这也不是做给别人看,老了还管人家那么许多?
要保持年轻的体形,对上了年纪的人,根本是件难事。
“你再瘦一点才好看!”
“你的肚腩为什么不消一消?”
“你快点去把那头白发染了吧?”
干什么?
老了就老了,老人有个老人样,是个有尊严的老人相,改变来干什么?谁没年轻过呢?翻看从前的照片,有一个大家莎士比亚所说的“消瘦又饥渴的样子”,步入中年的肥胖,是自然的。
“你没有看到某某人,六十多了,还那么健康,一点肥肉也没有,这都是他们运动的关系,你整天大吃大喝,什么都不做,怪不得身材愈来愈难看!”谁不知道运动会燃烧卡路里,但这些人一运动,便一生要做运动的奴隶,一旦停了下来,还不打回原形?
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是美好的,何必争取那不必要的假象?要保存的,是头脑的青春。要留下的,是童年的一份真纯。
时下的年轻人,和他们谈话,总觉得他们不停地用什么“命里没有的,莫强求”“都是缘分作怪”等等的老人语。更糟糕的,是他们把这些似是而非的短短几个字,用三个钟头去对你劝说。讲个半天,不过是:“汝,三思而行。”
我一直当他们是长辈在教训我聆听,点头唯唯称是。对做事的积极,我比许多人强。我不断地说:“做,机会五十;不做,机会是零。”
我重复地认为和年轻人之间有了代沟:我比他们年轻,他们比我老。
歡迎光臨 比思論壇 (http://108.170.5.99/)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