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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奥古斯丁论“好奇心” [打印本頁]

作者: damaoxianba    時間: 2016-8-9 18:36
標題: 奥古斯丁论“好奇心”

 奥古斯丁在其《忏悔录》中为世人刻画了一个支离破碎、不得安定的自我形象,这一形象作为核心脉络,贯穿了皈依前的奥古斯丁苦苦寻求上帝的归途。构成这个分裂形象的最主要且最突出的因素是人生而固有的罪性:骄傲、好奇心和淫欲。作为人的自然的一部分,这三种罪性相互组合作用,构建起人生在世难以逃脱的不幸处境——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正是人生诸种痛苦不幸的源泉。如何克服人的自然罪性,寻求统一稳定的终极幸福,就成为了人亟须解决的问题。

  作为“眼目之欲”的好奇心

  好奇心成为问题的焦点,首先出现在《忏悔录》第六卷中。奥古斯丁和朋友阿利比乌斯在寻求外在世界乃至终极真理时,因受好奇心的诱惑而犯下了种种“罪行”。奥古斯丁看到,阿利比乌斯在世俗的三次“沉沦”,就是其好奇心罪性逐渐加深的不幸结果。

  奥古斯丁将这种好奇心定义为“眼目之欲”,一种“‘看看’某一种感觉经验是什么样”的动力,即“体验与理解的欲望”。这种欲望同样借助身体感官,其意却不在肉体的快乐,而在感知。这就是说,好奇心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的感官,“眼目”指的不仅是视觉,还包括听觉、触觉等各种身体感觉。但视觉在进行感知时具有某种优先性,其他感觉都是在相似的意义上来使用“看”这个术语。

  这样的“看”有两个层面的意义:“眼睛的看”和“理性的看”。这二者实际上是继承自古希腊以“看”为主的认识传统:在古希腊,视觉是人类探求世界最为直接而且先要的方式,在以视觉为主的感觉运用中,人类进一步发展了自己的理性运用,渐渐构建了一个与外在世界相一致的知识体系。基于这样一种传统,“看”的意涵除了“眼睛的看”,很自然衍生出一种“理性的看”,即认识活动。这样的“看”世界的活动在根本上是源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意图通过理性将外在的迷惑转化为可以理解的形式,以摆脱无知的状态,满足自身的好奇心。亚里士多德看到好奇心作为理论知识的源本行为,认为它必然不附带任何实用的目的,仅仅满足求知的欲望,是一种纯粹的行为。奥古斯丁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这是一种没有利害的求知,仅为知识而知识。然而可以看到的是,二者对于好奇心却有着相反的价值评价:前者因为其本身的纯粹而认为这是人类通往幸福的人性力量,后者则认为这是阻碍人通往最终幸福的顽固绊脚石。

  古典意义上的好奇心

  在古希腊时期,这种探索行为的正当性在于:神将理性引入宇宙秩序的创世行为不仅意味着人的理性企及宇宙理性秩序得以可能,也意味着神赋予了人可以达至宇宙中最好的生活(即神性的生活)的能力——人的认识活动与其追求的完满幸福(神的至善)之间建立起了本质性的联系。亚里士多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认为,人认识到“第一动者”、“至善”,也就在人生的“一刻享到神所永久享到的快乐”。因而,这种“看”的理性活动必然有着本质的人性基础:为这种活动提供最完善的幸福生活的动力,这就是人生而固有的好奇心。

  然而,内在的灵魂理性与外在的宇宙理性之间存在着一条天然的内外“裂缝”,这一“裂缝”同样呈现为灵魂与存在本身之间深深的横沟。纵使知道幸福在于理性与神性的相通,人却无法凭借自身理性的力量企及宇宙的理性,即人凭己力无法企及完满的幸福。这一裂缝在柏拉图双重世界的划分中得到了明确的界定。倘若存在本身处于一个超验的世界,那么处于自然世界中的人又该如何凭借内在的理性灵魂去“触及”它们的真理呢?古希腊晚期的哲学家在探讨这一问题时不可避免地继承了柏拉图的超验性,每一次弥补“裂缝”的企图最终都以“裂缝”的愈加清晰且巩固为结果。这必然导致古典意义的知识失去其存在论上的根基:存在不再是存在者的自我呈现,而是一种“没有形式以致无法看见”的东西。作为这样一种分离的后果,上述自然知识和人类完满幸福的古典联系被打破:人的理性已不能在自然中寻得真理,通过原来直接“看”的方式已不能达到理性的完满,因而人不能由此获得幸福。因此,对外探索真理的理性行为失去了寻求幸福的人性根基。

  这一问题在希腊化时期并未能够得到解决,并通过西塞罗、普罗提诺等哲人的著作遗留到奥古斯丁所处的罗马时期。奥古斯丁从古典自由教育中出身,借此获得各种世俗成就,但他却无法从中找到幸福所需的完整与稳定;他由外在世界寻找上帝,通过空间的形式理解上帝形象,却陷入精神的困境;即使他通过阅读新柏拉图主义的著作发现一条内在之路,并在“最内在的城堡”中用“灵魂之眼”(理智的上升)瞥见上帝的永恒之光,但却由于“视力的软弱”遭遇到苏格拉底式的炫目。奥古斯丁由古典理性寻求幸福的经历,正是人寻求知识的幸福根基的真实写照。

  如何克服好奇心

  奥古斯丁结合这一人生体悟,对自己苦苦追寻真理的人生经历进行剖析,发现其中认识层面的关键——好奇心,其问题在于对自然世界的外向性。

  首先,好奇心是一种“分散注意力的嗡鸣”,驱使人关注于世界的万事万物,这样的“多”又进一步发散人的注意力,以致人生充满了分心和走神;纷繁复杂的事物在这个愈演愈烈的过程中削弱人集中注意力、专注内心的能力,使得人难以收束自我于“一”之中。这种空虚的关注使人在这种状态中被外在的“多”分裂晃动,丧失安身立命的统一稳定的“一”。

  其次,奥古斯丁在经历《荷尔顿西乌斯》的启迪后,认识到自己一直苦心追寻的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真理。因为,着眼于被造物的所谓“真理”而遗弃真正的真理之源,无疑是错误的方向。好奇心驱使人向外寻求真理,只能使人陷入各种虚假和错谬之中。

  最后,人受好奇心驱动会产生一种获得上帝般全知的错觉,这是因为好奇心同时引发人的另一种罪性——骄傲。这两种罪性都是对律法的逾越,都是对于真正的不朽的荣耀、智慧和爱的无知。

  正因为如此,奥古斯丁洞见到古典意义的好奇心作为人性,致使尘世中追求真理和幸福的人注定陷入不幸状态中,如此好奇心是人的一种固有的罪性。人必须克服人性中的好奇心,更确切地说克服古典意义上对外在自然知识的探寻,重返内在唯一的真理,也就是克服“眼目之欲”对外的泛滥,专注于最内在的灵魂深处,在分裂的状态中收束自我为“一”。

  但克服这种“眼目之欲”并非全然不看,奥古斯丁追寻真理仍然需要依靠这种希腊式的“看”,只是应在另一种光照下——即奥古斯丁在内心深处曾经瞥见的“上帝之光”。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展示的是寻求对信仰的理解。“寻求”表现的正是“信仰”自身的一种动力或倾向,使它不能局限在自身之内(表现为德尔图良式纯粹的信),而要求得到一种确知,以巩固信仰本身。奥古斯丁认为,信仰只是找到了家在哪里,更重要的是还要找到一条回家的路:这条路就是“理解”,驱动人找到回家的路的就是好奇心。因而在这个意义上,好奇心以信仰的约束为引导,在人性中保留了下来。从后来的好奇心在认识活动的演绎看来,这一点实际上为近现代思想家重新肯定好奇心的意义扫清了道路。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阮伟聪



作者: 360518    時間: 2016-8-10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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